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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延长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时间:2020-04-02

【】 昨日,我市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向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咨询,4月份的纳税申报是否可以延期。据悉,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我市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的持续好转,我市很多企业恢复正常运行,为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纳税申报,市税务部门决定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同时,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