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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月个税开始扣缴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忘记确认这样做

时间:2021-01-17

【】近日,市民刘女士来到连云港市税务部门咨询,她忘记确认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不知道能否补救。据悉,2021年第一个月的个税扣缴申报已经开始了,纳税人还将于3月迎来第二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确认,或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了变化,那么,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和扣缴端进行后续确认或调整。

  “纳税人如果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填报的有效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在剩余任何一个月补填报扣除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汇算期间,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  具体来说,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以下三个方式,进行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方式一:在首页“热点专题—开始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啦”栏,点击“进入”,选择扣除年度“2021”,点击“一键带入”,根据提示进行确认。方式二:在首页“常用业务”栏,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1”,点击“一键带入”,根据提示进行确认。方式三:点击首页上方“我要办税”,进入“办税”页面后,点击“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根据提示进行确认。  接下来一段时间,扣缴义务人将面临2020年最后一个月和2021年第一个月的扣缴申报,纳税人也将于3月迎来第二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果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了变化,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接下来应该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扣缴义务人来说,应当及时提醒纳税人确认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办理2021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预扣预缴时,依法为纳税人办理扣除。对纳税人来说,如果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比如子女年满3周岁、赡养的老人年满60周岁等,或者发现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填报错漏之处,应当及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电子模板或纸质报表方式,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以免错误申报个人所得税。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两年来咨询问题和信息填报的情况来看,纳税人在理解并应用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时,要注意准确把握政策细节。例如,在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对于离异重组的家庭子女而言,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但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如果是连续性的学历教育,比如孩子6月高中毕业,9月上大学,7月至8月升学衔接期间,父母仍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要注意填报时间不要出现间断;如果孩子本科毕业后备考研究生,因备考期间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其父母不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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