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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公布 南京占两个

时间:2019-09-11

南京两区入围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江苏中选3区分别是南京秦淮、江宁和徐州贾汪 

讯 (记者  杜莹  钟太昌)  9月4日,文化和旅游部公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全国共有71家单位通过验收认定。其中,我市江宁区和秦淮区成功入围。

公告指出,为贯彻落实《“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有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开展了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确定了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 

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是指将一定行政区划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统一规划布局,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公共服务,推进融合发展,提升服务品质,实施整体营销,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发展经验具备复制推广价值,且经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区域。

以江宁创建历程为例,2016年2月,江宁入选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3年来,该区按照旅游+农业、工业、文化、生态、科技、医养的“1+N”思路,积极整合资源,探索产业深度融合型全域旅游发展模式。根据这一思路,江宁加速崛起一批旅游地标。此外,江宁还全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休闲美丽乡村大放异彩。同时,江宁一系列特色民宿成为省内外旅游的“爆款”产品,旅游地标引领带动、美丽乡村遍地开花,让江宁从“景点旅游”真正迈向“全域旅游”,形成了年接待游客超3000万人次、收入超300亿元的现代旅游业发展新格局。

作为以“老城区”“老景区”“老街区”为特色的城市型创建单位,秦淮区样本可谓十分典型。启动创建后,秦淮区将文化旅游列入“4+1”主导产业发展体系,配套出台18项政策文件,率先建立在全省具有推广意义的旅游统计办法。引进总规模1000亿元的大运河文旅基金,通过“新城反哺老城”机制解决资金问题,用于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城市有机更新等全域旅游发展工作。同时,秦淮经过在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秩序与安全、资源与环境、品牌影响等方面的持续发力,最终打造出“文旅融合、城景一体、主客共享”的全域旅游发展“秦淮样板”。如今,市民和游客的获得感和体验感显著提升,秦淮旅游综合满意率上升至98.9%。

此次公示名单中,江苏省共有3个区入围,即南京市秦淮区、南京市江宁区、徐州市贾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