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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自行拆除违章搭建 我市首例违建惩戒对象被解除惩戒

时间:2019-08-14
本网讯 昨天,南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南通市市区存量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办法》《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解除了对港闸区华强城小区一名违法建设当事人的相关惩戒。据悉,这是我市自6月实施联合惩戒以来,首次实现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治理机制的程序闭环。

去年,港闸区唐闸镇街道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华强城小区内有违章搭建。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发现,该违章搭建形成于2015年。按照法律规定,从立案调查到行政处罚再到催告履行,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告知当事人违法建设的危害及法律后果,督促其自行拆除。然而,当事人始终抱有侥幸心理,不为所动。

今年6月4日,南通市城管局印发了《南通市市区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唐闸镇街道综合执法局立即开展行动,于6月17日向当事人发放履行决定催告书及联合惩戒告知书。6月28日,综合执法局按照相关程序将其信息资料提交联合惩戒平台,正式实施联合惩戒,并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在得知自己已被列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后,深感违章搭建后果的严重性,于是,7月31日,自行将35平方米钢结构的违章搭建拆除。

拆除后,当事人将拆除情况告知综合执法局并询问解除惩戒的手续。综合执法局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和审核,并指导当事人填写《解除违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申请书》,当事人当即保证不再搭建任何违法建设。随后,综合执法局按程序将解除联合惩戒的手续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帮助当事人解除惩戒。

据了解,自联合惩戒实施以来,唐闸镇街道综合执法局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已印发宣传手册300本、督促物业设置宣传栏13处、宣传小区20余个、上报联合惩戒9起。下一步,唐闸镇街道综合执法局将加大宣传力度,结合管控重点,充分发挥联合惩戒抓手作用,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