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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三家法院获通报表彰

时间:2019-12-03
本网讯 记者11月29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被最高院政治部、新闻局及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表彰为“司法宣传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这是南通中院连续第十年获得该荣誉。此外,通州区法院、启东市法院也获此殊荣。

近年来,南通法院大力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展司法宣传阵地。每年在重点传统媒体发表稿件3000多篇,召开新闻发布会30多场次,同时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专栏、专题节目,不断提高宣传的传播力和渗透力。全市法院入驻一点号、网易号、头条号、企鹅号、抖音等主流权威的手机客户端平台。其中,南通中院入驻人民日报新闻客户端账户“人民号”,吸引粉丝36万余人,置顶推送的“物业持停车券向业主收费被拒,法院判决物业不得擅自收费”案例,被点击阅读58万余次、获点赞1600余次,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权威裁判规则19例,成为全国法院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裁判范例。

南通法院把司法宣传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充分彰显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南通中院策划的《赠房养老》《艰难的索赔》等48档节目在央视《经济与法》《今日说法》《庭审现场》等栏目播出;女子扛钢管替亡夫还债、68岁大妈洗碗替已故儿子还债的案例,先后被国家、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形成了倡导诚实守信的正能量。

通讯员陈向东 顾建兵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