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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时间:2020-01-02
本网讯 昨天,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议案,任命王晖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任命张轩同志为南通市公安局局长、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决定,接受陆志鹏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徐惠民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陈旭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决定和中共南通市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关于王晖同志代理南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单晓鸣受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关于王晖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和陈旭同志免职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王晖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代理南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任命张轩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通市公安局局长;免去陈旭同志南通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庄中秋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提请人事任职议案。会议任命杜永朝同志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忠明提请关于免去郭庆茂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会议通过了相关免职事项。

庄中秋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集中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补选赵建阳同志为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南通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推进中创区建设,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竞争力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南通市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建议事项,通过了关于召开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2020年工作要点;审议了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通过了关于表彰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优秀议案和建议的决定和关于表彰2019年度市人大代表履职先进个人的决定。

会议决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0年1月7日至10日召开。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南通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通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南通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通市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等。

庄中秋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人员要抓紧做好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举行。市政府要继续加强长江岸线整治、推动生态修复、优化产业布局,不断增加GDP的含金量、含绿量;加大建设力度,培育创新主体,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加快形成以中创区为引领的中心城市核心竞争力;进一步落实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完善跟踪督促机制,加大社会公开力度,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华、董正超、黄卫成、葛玉琴,秘书长杨扬参加会议。“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领导同志,市有关部门、南通开发区人大工作联络处、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