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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苏州校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通过专家论证

时间:2019-08-15
    日前,苏州市林业局组织省内专家在高新区召开了《南京大学苏州校区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论证会。省、市林业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分管负责人和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参加论证会。
    由生态学家、省生态学会理事长、省第十和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南京林业大学生物与环境学院院长阮宏华教授担任组长的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概况的介绍和编制单位对《报告》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文本资料。经充分质询和讨论,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符合相关规定,《报告》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及森林资源调查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调查方法科学、数据详实,结论可靠,同意通过论证。
    南京大学苏州校区项目用地面积1189亩,其中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435亩,此次《报告》通过专家论证,对推进项目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区资源规划分局将针对省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指标不足、异地恢复(占一补一)空间有限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指导建设单位完善相关资料和依法组卷申报工作,尽快完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服务保障项目的开工建设。(郭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