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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推出防贫综合险助力精准防贫

时间:2022-01-21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探索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防贫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海陵区近日出台防贫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利用商业保险助力精准防贫工作,进一步筑牢防贫返贫底线。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3.6万元,救助108人次。 据了解,海陵区防贫综合保险采用“事前框定、事后认定”的方式,以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1.5倍为标准,低于标准的即符合保险保障条件,可申请保险救助。 该保险主要针对因病、因灾、因学、边缘人口等四类情况。其中,因病人员实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从5000元以下、5000元至1万元、1万元以上分别按照40%、60%、90%的比例给予救助,总救助金额每人不超过3万元;重大疾病救助,在二级(含)以上医院确诊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参照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内容)之一的,每年给予救助1000元,后续就医按照住院治疗正常理赔。 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类,家庭财产损失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按照50%的比例给予救助,最多不超过1万元。交通事故类,因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导致收入骤减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因医疗花费过高可能致贫返贫的,参照因病防贫救助办法进行救助。 防贫救助对象子女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大专或本科(不含专升本),取得正式学籍后,一次性补助2000元。 此外,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的易返贫致贫的边缘人口,每年每人给予1000元补助。 据介绍,防贫综合保险所需保费由区财政全额支付,总保险费用以全区5%左右的农村人口为基础,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计算,首次参保费用为30万元。经办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用的8%用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必要运营成本后,剩余部分全部用于保险救助。在一个保险期结束后,扣除救助及运营费用,如发生资金结余,结余部分用于下一年度保险费用;如在一个保险期内,救助金额超出预期,超出部分由区财政在下一保险周期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