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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只需承担35%-40% 无锡17种抗癌救命药参照特药管理

时间:2019-05-26

  此前备受关注的17种抗癌救命药在去年纳入医保后,现在又出惠民新政策。22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17种抗癌药中的尼洛替尼之前已属于我市医保特药,其它16种药品均参照特药管理。对于参保人员按规定使用这17种抗癌药而发生的费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实际支付比例分别定为35%和40%。政策自2019年5月20日起执行。

  去年11月20日起,阿扎胞苷等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通过国家谈判,17个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大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负担,解决了救命药临床短缺的问题。我市医保部门在落实这项惠民政策过程中发现,参保人员原有的门诊保障水平无法支撑此类高价药的长期使用。近期,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用药负担,对此次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中未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范围的16个药品品种,我市决定参照特药管理。政策实施后,患者除了常规住院和门诊治疗以外,还可以到特药定点药店刷卡购药,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大大方便了患者用药。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员提醒,参保人员医保特药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等“三定”管理,流程主要有“三步”:第一步,患者到特药定点医院的特药责任医师处就诊,开具《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并由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第二步,由患者或代办人到市社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条件的当场核发特药待遇证;第三步,患者持特药待遇证、责任医师处方、评估表、社会保障卡到特药定点药店直接划卡购药。特药待遇期一般为一个自然年度,期满后仍需使用特药治疗的要重新申请。

  (杨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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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市区有5家特药定点药店,分别为:

  1、无锡汇华强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小木桥药店(迎龙桥南,小木桥农贸市场隔壁)

  2、无锡汇华强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广瑞路营业部(广瑞路近大润发超市)

  3、无锡天润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同德堂药店(通扬路水仙里1-8号)

  4、无锡山禾集团健康参药连锁有限公司健康新药房(解放东路810号,朝阳广场公交总站对面)

  5、无锡山禾集团健康参药连锁有限公司健民参药店(水秀新村411号,水秀菜场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