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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阜宁:县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时间:2016-03-22

3月4日,我县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华明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全面增强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县“跻身全国百强、建成全面小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县领导吴晓飞、吴启标、薛扬、王飞、张哲峰、吴正年、陈志国等参加会议。

徐华明指出,2015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突出问题、问责两个导向,强化行政决策程序化、行政执法规范化“两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富有成效。县政府是全市唯一的连续10年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被省确定为苏北唯一一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县,具有阜宁特色的依法行政“1234”宣传体系全面建立。

徐华明就做好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形成共识,全面增强法治思维。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用法治思维推进政府各项工作。要始终坚持学法为先,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一月一学法制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确保实效。要扎实开展“争创法治型机关、争做法治型干部”活动,提升法治思维,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形成常态,全面运用法治方式。要完善和加强依法行政十项规定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要确定程序意识,认真落实《江苏省依法行政程序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做到执法流程清晰、具体、明确。要积极推行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优化发展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层级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三是形成合力,全面提升法治能力。要增强依法决策的能力,全力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强化规范化文件制定工作。要增强依法执法的能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力开展综合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两法”衔接,营造支持依法执法的环境。要增强依法化解矛盾的能力,不做与民争利的事,不做越权越位吃力不讨好的事,不做花钱买平安的事,不做大多数群众不支持不理解不认可的事。四是形成制度,全面落实法治保障。要强化组织保障,强化机构保障,强化队伍保障,以专职的人员、专业的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会议对2015年度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杨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