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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在省内首创县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

时间:2016-03-24

原标题:构筑稳价惠民新平台

——我市在省内首创县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

我市在省内首创县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和发布工作,相继荣获2014年度、2015年度全省创新创优成果奖。

数据“风向标”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大家不会忘记,几年前这些流行的时髦用语,形容绿豆、大蒜、生姜等农产品价格一路飙升,超出合理范围。这些词汇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过快上涨的菜价实实在在地加重了消费者的菜篮子负担,持续上涨的菜价让人望“菜”生畏。

也就在同期,市物价局党组将编制县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民生的一个重要参数,我市独创的编制县级价格指数工作起到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合理引导市场消费、保持地方经济良性发展的重要作用。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简称CPI)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统计指标,是分析经济运行、监测和调控物价总水平的重要依据。它是一个反映居民家庭一般所购买的消费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宏观经济指标,是度量一组代表性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随时间而变动的相对数,用来反映居民家庭购买消费商品及服务的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涵盖全市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99个主副食品商品与服务价格。

以今年春节期间为例,2月份计算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消费价格呈现“四升四降”。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5%,居住类上涨0.4%,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6.4%;衣着类下降1.8%,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7%,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下降0.4%;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下降1.3%。

第一手数据是CPI指数编制工作监测工作的生命线,以“常规监测”和“专项调查”为重点,将监测部门打造成为各类价格信息的“集合地”,促进价格指数编制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提质增效。

市物价局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等热点敏感生活必需品价格动态,扎实推进民生价格公示工作。针对2013年出现禽流感疫情,该局每5天对市区几大菜场和超市的禽蛋产品进行价格监测,及时通报市场销售的活禽、鸡蛋出场和零售等价格;对2014年一季度猪肉价格低迷、生猪生产疲软状态,迅速启动预警预报机制,调研生猪存、出栏概况,养殖收益以及低迷原因,并对后期走势作出预测;对2015年生猪、鸡蛋价格先呈现低迷、然后快速攀升、又高位回落的“过山车”现象,分别深入一线开展价格调查,摸清情况,剖析原因,撰写分析报告上报省物价局,多篇分析材料均被省物价局平台采用。

合力编制科学规范数据服务民生

3月10日,在盐城市价格监测中心,记者看到厚厚的一沓沓材料,价格监测预警分析材料汇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发与应用、全市价格形势分析交流材料汇编等各种各样的纸质报表、表格、资料把半间办公室堆得满满的。市价格监测中心主任赵红兵介绍说,这些资料是在大数据应用后形成的分析材料,起到科学预警和预测的重要作用。

陪同的市物价局副局长卞长春告诉记者,3年多来,在市物价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价格监测中心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以下简称国调队)和各县(市、区)物价局的鼎力支持下,县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工作才能顺利完成。各县(市、区)紧密围绕省、市价格工作部署,通过规范数据报送程序、加强监测测报频次、深化数据分析运用、主动引导价格预期等手段,提升了全市CPI 工作的实效性。

部门合作、市县联动是县级价格指数编制工作主要实行的操作模式。价格部门主要负责采集、整理、校对、审核数据工作,统计部门主要负责数据的录入、编制和测算工作,价格部门起草通报文件,然后两部门进行会签,最后以市政府名义按月通报月度价格指数,并送市机要局统一印发。在编制成员的共同努力下,3年多来,较好地完成每月的价格指数编制、通报工作,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细化分工负责制度。经过协商,明确市物价局与国调队在编制县级价格指数工作中的分工。价格部门负责99个主副食品价格的采集、汇总、制表、审核、发送工作;国调队负责工业品、服务价格数据的采集、录入、计算及指数编制工作。每月两部门共同会签通报文件,并送市机要局统一印发。

建立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每个县(市、区)确定2个农贸市场,作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采集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豆制品、猪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等共99个主副食品价格,每5天上报一次,一个月上报6次。这项工作为编制县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奠定坚实基础。

建立监测数据会审制度。从2013年三季度开始,建立价格监测数据会审制度,每个县(市、区)必须将农贸市场价格监测台账带到会上接受统一检查,对数据之间的协调性、匹配性和衔接性进行集中会审,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有效地解决数据中存在的各种错误,确保价格监测数据质量。

建立监测数据审核制度。市监测中心承担各县(市、区)上报的主副食品价格监测数据最终审核工作。每月把各县(市、区)月度数据统一整理出来后,与导出的上月平均数报表进行逐一审核、比对,剔除疑问数据和错误数据,及时反馈给相应县(市、区),进行重新修改上报,最后将审核后的数据统一打包发送给国调队进行数据录入。

价格联动机制编织和谐社会“防护网”

2013年以来,响水县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米袋子”、“菜篮子”“油瓶子”等重要领域开展工作,突出“稳物价、安民生、促经济”这个重点,对各个时期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形势进行专项监测和现场调查了解,顺利完成价格调控任务。

阜宁县于每月的5、15、25日在《阜宁日报》“物价之窗”栏目公示两个农贸市场的主副食品市场零售价和均价,还在该县北门街平价农贸市场和鸿图购物中心、世纪联华超市的电子屏每日公示平价农产品价格对比表,通过“价比三家”,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

从编制CPI指数的角度来讲,县级价格指数一直是指数编制工作的短板,完善县级价格指数工作,能够为政府的宏观调控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有利规避市场风险,及时做好市场预警预测,合理引导市场消费,保持地方经济的良性发展。编制县级价格指数,在填补绝大多数县“无指数”的同时,不仅有效地提升了县级价格部门在地方政府中的影响力,而且进一步提升价格部门在社会上的公信力。

县级价格指数的编制,为政府发放低收入群体物价补贴提供“政策依据”,可以有效缓解因物价上涨而带来的巨大压力,及时发放物价补贴资金。社会救助和保障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是维护社会安定的一张“防护网”,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价格联动机制作为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能够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困难,保证其基本生活质量,有效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增强低收入群体对社会的认同感。亭湖区物价局局长朱茂告诉记者,近两年亭湖区物价、民政等部门及时启动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救助2.1万余人,救助金87.3万元,获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通过开展县级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编制发布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各县(市、区)落实价格调控目标的责任,得到各县(市、区)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省物价局领导也给予充分肯定。各县(市、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情况进行批示,并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进一步加大价格调控力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同时,指数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健全了县级居民消费价格监测网络体系,为科学研判县级价格形势分析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