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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CPI上涨3% 将对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时间:2016-12-03

-盐阜大众报讯  11月25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10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按照相关规定,我市民政部门将对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市物价局、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的文件显示,10月份盐城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3%,已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要求。市民政部门要求各县(市、区)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的补贴标准为10月城市低保标准的1/12,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的补贴标准为10月农村低保标准的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