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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急疏散救援让出生命通道 消防呼吁:全民参与,提升安全意识

时间:2019-05-25
小区里的消防通道、高层建筑下的登高场地、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安全出口、超高层建筑内的避难层……这些都是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状况时疏散和救援的生命通道。但生命通道真的畅通吗?昨天下午,市消防支队组织对一些存在隐患的小区、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

硬件不足,生命通道并不畅通

在任港路上的某小区,进出小区的车道并不宽敞,一辆水罐泡沫消防车刚好能开进去。进入小区后右转,消防车开到尽头就停住了,前方没有车道了,原本应是登高场地的地方也成了绿化地带。

“消防车道不畅通和登高场地被占用的问题,我们之前就已经发现了,他们也已经拿出整改方案,现场看也经过了一定的整改,但还没有改到位。”市消防支队崇川大队朱德海说,在这样的高层小区,应该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车道的宽度和净空高度不得小于4米,要满足消防车的转弯半径,车道与建筑物之间也不能有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而在一处娱乐场所内,消防发现其安全出口是上锁的玻璃门,打开则是另一家店铺,并不是独立的消防通道。“消防疏散的方向不对,这个门也不符合要求,应该用防火门。”崇川大队孩儿巷中队韩鑫昊说,楼下的电梯间还停了好几辆电动车,这也是很危险的火灾隐患。

“这些店招里面也存在安全隐患。”韩鑫昊指着沿街店铺的店招说,按照要求,2014年以后的大型公共建筑外墙上都应设置专门用于消防人员通行的、不小于1平方米的救援窗,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四周不能设置栅栏等障碍物,但很多店招把这些消防救援窗挡住了,很不利于救援。

违法占用,消防安全意识薄弱

除了上文提到的硬件不足,违章搭建、乱堆放、违停,部分居民群众为了方便自己而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也不少见。

在一些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农村地区,居民私自搭建的简易车棚、储物棚等常会占用部分消防通道,且很多临时建筑都是用易燃可燃的材料搭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楼梯间里堆放杂物的情况屡见不鲜,更危险的则是将电瓶车放置在公共楼道充电,不仅占用消防通道,还带来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随着家用汽车的普及,住宅小区的停车问题一直难以妥善解决,即使是在新小区,车位数量充足,但购买或租用停车位或车库要花费资金,“一方面图方便,一方面图省钱,很多小区的消防通道上经常有私家车停放。”市消防支队陈家波说。

消防安全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没有认清自身小利益和安全大利益之间的关系,这让很多居民群众成为占用、堵塞小区消防通道的主体,也成为消防隐患的潜在受害者。而为了避免与居民发生冲突,不少物业管理单位也忽略了消防安全管理,对居民的危险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推诿扯皮,甚至推卸职责,往往形成发现问题后“无人管、无人解决”的尴尬局面。

加强管理,筑牢生命安全防线

消防安全涉及家家户户,不应该只是消防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的职责,居民应该与物业一道,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小区消防通道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登高场地的畅通,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部门表示,他们将督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小区内消防通道的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及相关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消防车通道上若需设置石墩或其他障碍物,应设置可移动式,紧急情况下可迅速移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划定专用于消防车停靠、登高的场地和登高平台,在设置停车泊位、设施时,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如果是单位违法,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法,则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有违法行为人承担。

此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的保安防火应急队伍,经常性开展消防常识及消防技能的培训和宣传;业主可以积极参加义务防火巡查队伍,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物业管理部门要联合小区业主积极开展日常消防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家庭防火水平以及小区整体防火自救能力。

记者何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