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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期间 南通全市禁放烟花爆竹

时间:2019-06-07
本网讯 2019年中、高考即将拉开大幕。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我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昨天发出提醒,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中考、高考期间,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5月施行的《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中考、高考期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市、县人民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而违反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在禁止燃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从重处罚。

中高考期间,警方将强化管理,组织力量对考生考点及住宿点周边开展巡查,对非法燃放行为进行劝阻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