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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降司法支援请求门坎

时间:2016-03-23
3月15日,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今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降低了申请门槛,对城乡特困户(含持特困证的困难职工)、因意外事件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正在接受政府临时救济、政府扶贫对象和困难残疾人家庭等特定群体,以及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将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可以先行受理。 今年是市政府连续将法律援助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的第10年。市司法局突出重点对象,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重点做好农民工、特困职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其提供专业化服务。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今年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69件,其中1989件案件涉及民生,占总案件数量的91.7%;为受援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达1626万余元,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满意率达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