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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鱼来源难查 专家呼吁赶紧收缴

时间:2016-07-16

昨天,盐城晚报A05版刊登了《射阳村民河中捕获一条鳄鱼》一文,报道射阳县特庸镇九里村一村民在村庄附近的新利大沟捕捉到鳄鱼一事,受到了许多市民的关注和其他媒体的转载。不少读者提出疑问:这条鳄鱼从何而来?有没有人寻找这条鳄鱼?村民把鳄鱼养在家里会不会造成伤人事件……

该鳄鱼身上无标识

难以查清来源

“这条鳄鱼的嘴巴被封带扎着,由此可判定这条鳄鱼应该是在运输过程中掉落或逃脱的。而且发现鳄鱼的地方就在沈海高速九里段旁的沟河里,极有可能是运输鳄鱼的车辆在沈海高速上行驶时,不慎丢落的。” 特庸镇派出所社区警务队长唐于勇说,这条鳄鱼应当是来自于鳄鱼养殖场,但直到昨天晚上为止,都没有接到任何失主寻找鳄鱼的信息或报警记录。

“这条鳄鱼身上没有任何标识,而且也很难判断它是什么时候流落到自然水体的。所以很难寻找到出处。” 唐于勇说。

如此凶猛的爬行动物放在农户家中,始终是一个安全隐患。而且,农户擅自留存这条鳄鱼为非法持有,已经触犯法律法规。昨天,公安部门再次登门,到捕捉到鳄鱼的村民家中做工作,希望依法将这条鳄鱼收缴并送往林业部门处理。

应尽快送到

有资质养殖户处寄养

昨天下午,盐城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盐城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李志阳。李站长告诉记者,鳄鱼属于国家保护动物,驯养时必须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因为鳄鱼是一级保护动物,该许可证只能由国家级相关部门核发,且审查要求非常严。同时,鳄鱼的买家也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

“依照现在的情况,除非失主主动来寻找这条鳄鱼,否则很难查到这条鳄鱼的来源。” 李站长说,遇到类似情况时,一般捕捉者会送到公安部门或者林业部门,或者由公安部门收缴送到林业部门。在我市,捕捉、捡拾到的保护动物都会被送到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像鳄鱼这样的凶猛爬行动物,现在只能送到有资质的鳄鱼养殖户处寄养。

“鳄鱼性情凶猛,普通市民能将其驯养成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虽说鳄鱼大多数时候不会主动攻击人,但是在其活动受到干扰或受到惊吓时,它还是会伤人的。” 李志阳说,目前射阳捕捉到的鳄鱼的嘴是被封住的,但如果封带损坏或者农户将其嘴巴打开喂食,那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安全威胁。同时,鳄鱼饥饿时也可能主动伤人,甚至会吃人。

李志阳说,这条鳄鱼应尽快被依法收缴,并由射阳县林业部门协调送到专业的养殖场。此外,市民也不必恐慌,因为盐城的气候、水环境并不适合鳄鱼长期生存、繁殖,即使自然水体中依然有其他鳄鱼个体,它们也活不过秋天。

正规运输过程

须将鳄鱼捆绑、封口

“按照以往关于鳄鱼丢失、逃逸的报道来看,鳄鱼在养殖过程中逃逸的事情极少发生。但鳄鱼在运输过程中逃逸的事件,确实屡见不鲜。” 盐城泰鳄湖生态公园有限公司老板姚绍君告诉盐城晚报记者。不过,月初因芜湖市连降暴雨发生洪水,芜湖一农庄发生饲养的92条鳄鱼逃逸事件,也再次给养殖户敲响了警钟。

姚绍君说,如果是在养殖过程中逃逸的鳄鱼,那么嘴巴应该都是张着的。射阳农民在沟河里捉到的这只嘴巴封着的鳄鱼,肯定是在运输途中丢失的。现在,鳄鱼非正规途径的饲养和买卖依然存在,有些活体鳄鱼甚至会夹杂在客车放置行李的车厢中运输,或者夹带在装载其他货物的火车车厢里。

“为了保证安全,鳄鱼的正规运输过程应当是非常严谨的。我们在出售鳄鱼时,会在每条活体鳄鱼身上打一个标签,将鳄鱼的四肢捆住并且封口。就连鳄鱼肉上,都要打上标签。” 姚绍君说,一般正规途径出售的鳄鱼,用手机一扫标识上的二维码,就能找到它的养殖场。

“鳄鱼肉、皮的经济价值很高,但不宜在私人家中饲养。在缺少专业隔离设施的情况下,养殖鳄鱼是很危险的。”姚绍君说,现在盐城有少数人在家里、单位养殖鳄鱼,来当做宠物,这是一种违法且危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