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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实施一个月 首批518人受惠

时间:2019-01-22

苏报讯(记者 刘晓平 通讯员 何蓓)10月1日起,苏州市区长期护理保险正式实施。一个月来,经申请、评估并公示,518位失能人员成为首批受惠者。从即日起,凭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书至相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在接受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后,就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去年,我市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15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之一。今年6月,我市发布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试点工作在苏州市区,含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等率先启动。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主选择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护理服务,并委托该机构代办失能等级评估申请。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向商业保险机构提出评估申请,商业保险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受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安排专业评估机构上门评估。评估结论作出后,经复核、公示均无异议的,商业保险机构和专业评估机构共同出具评估结论书并送达至参保人员。参保人员自评估结论书作出次日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首批符合条件失能人员中,重度失能人员439人、中度失能人员79人。住在福星护理院的贾阿姨就是其中之一。多年来,贾阿姨卧病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这些年,贾阿姨每月需要支付护理费用1950元。此次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后,贾阿姨经评定属于重度失能人员,按照长期护理保险补贴标准,入住机构的重度失能人员保障额度为26元/天,也就是说,今后,贾阿姨每月的护理费用可减少7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