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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失联两年多 警方追逃讨回“血汗钱”

时间:2021-02-23
“我们14个人的工资,最少的千把块钱,最多的两万多,两年多了,这钱还能要回来,真是想不到!”近日,拿到1万多元“血汗钱”的高华感激地对泰兴公安局办案民警说。
  高华在泰兴一家服装厂从事缝纫工作,以前工资都是按月结算。2017年9月开始,服装厂老板章某以资金短缺、运转不济等理由推迟发放工资。到2018年1月,章某玩起“躲猫猫”,最后彻底失联。去年底,高华和13名同事无奈之下,向泰兴人社部门投诉。人社部门多方联系、查找章某无果后,将案子移交公安机关。
  泰兴警方受理后查明,涉案嫌疑人章某2013年开办了一家小服装厂,因经营不善,2018年1月企业倒闭,之后他便更换了手机号码失联,共欠14名工人工资14万余元。
  为了尽快帮工人们追回“血汗钱”,办案民警一面与章某的家人联系,告知章某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敦促其家人劝说章某早日投案自首;一面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其可能的潜藏住址,并实施网上追逃。最后在青海西宁警方协助下,泰兴警方将章某成功抓获。慑于法律的威严,章某和家人很快筹资14万余元,清偿了拖欠的工人工资。由于章某履行了还款义务,可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警说法: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释,“数额较大”包括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火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