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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司机无陪驾 高速开车被查办

时间:2018-05-16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初领驾驶证的十二个月时间里为实习期,假如没有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的人员伴随,实习期驾驶员是不能独自开车上高速的,违者将会遭到罚款的处分。5月5日下午4时许,盐城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短短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里,就在沈海高速兴桥收费站抄获了两名在实习期内无陪驾开车上高速的驾驶员。 当天下午,尽管正在下雨,但高速二大队的民警仍在对下高速的车辆进行逐个查看,一辆从高速上下来的面包车引起了交警的留意,经现场查看,该车驾驶员所持驾驶证仍在实习期内,车上也无陪驾人员,还涉嫌私自更改已登记数据,将车内座椅撤除,客运车辆装载货物等违法行为。刚处理结束,交警又查到一名无陪驾的实习期司机,从驾驶证上看,该名驾驶员的实习期到5月14日就到期了,由于着急有事,就开车上高速,结果被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分。 高速二大队民警陆剑锋提示广阔交通参与人,尤其是实习期的驾驶员,由于高速公路上的车流量较大,车速快,实习期驾驶员的经验不足,遇到突发状况难以处置,因而在上高速开车时,有必要要有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的人员伴随,违者将遭到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