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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法院通过道交一体化平台成功赔付金额破亿元

时间:2019-12-14
本网讯 海门人纪某骑电瓶车在路上行驶时,被邱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倒受伤,邱某负全责。在随后的理赔中,几方相持不下,邱某和其驾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被纪某告上法庭。

由于保险公司在山东临沂,纪某的代理人、女儿徐女士在苏州工作,当面调解费时费力。在得知可以通过微信调解后,原被告马上加入了海门法院三厂法庭副庭长孙建玉建立的微信群聊。文书群内传收,调解趁着徐女士下班后的时间分多次见缝插针进行,11日,原被告终于达成调解并签订协议书。整个调解过程自始至终全部在微信上进行,免去了当事人来回跑腿的时间和费用。

通过微信群聊的方式进行诉前调解,是海门法院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的一项创新之举。针对当事人、保险公司是外地的案件,该院在传票中添加了道交一体化工作二维码,随传票一并寄送“电子调解告知书”,充分告知当事人电子调解的注意事项和权利义务。当事人经微信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对调解协议书也通过微信进行确认。规范流畅的电子调解,大大减少了外地当事人的调解成本和难度。一年来,已有百余起道交案件通过微信达成诉前调解。

在创新电子调解案件的同时,海门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在线鉴定模式,鉴定移至调解阶段,推动南通地区所有鉴定机构参与道交一体化平台调解。一方面,在江苏省及上海市范围内筛选出14家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所作为备选机构,确保入选机构透明、公正;另一方面,引入对鉴定机构的评价机制,通过对鉴定时效、准确率、鉴定意见明确与否的分析,及时淘汰低分机构,确保平台鉴定机构权威、专业。平台与南通地区鉴定机构建立在线鉴定联络员机制,以保障鉴定程序通畅、快捷,并对调解过程中的专业疑难问题进行及时的咨询、解答。

电子调解案件“快捷、便民”,鉴定前置程序确保案件“透明、权威”。海门法院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中心运行一年来,通过不断创新、摸索,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诉前,降低了万人民商事案件发案率。截至目前,该平台已受理案件1255件、调解完成833件,已成功赔付10575.81万元,成为全省首个成功赔付金额破亿元的平台。

记者王玮丽 通讯员舒天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