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盐城新闻 > 正文

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 射阳3名网民被行政处罚

时间:2016-04-24

昨天上午,盐城晚报记者在射阳县公安局政治处了解到,因为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在社会上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3名网民分别受到拘留3日、5日以及警告的行政处罚。

2月13日,射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互联网上巡查,发现网民仇某通过互联网在新浪微博上发帖称:春节期间某镇因借贷纠纷产生近百起案件,其根源是当地派出所纵容聚众斗殴等行为。民警立即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发现,该辖区并没有像网上所说的聚众斗殴、派出所不作为等行为。民警询问发帖人仇某后得知,春节前夕当地派出所在处理仇某一起民事纠纷时,其认为当地民警处理不公,为了泄愤才发了这一系列不实的言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民警给予仇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15年10月12日,一则标题为“射阳海韵嘉园小区出大事,东门口张贴一张通知”的帖子在射阳县各大贴吧、微信公众号内传播。帖中的通知称,有人在射阳海韵嘉园小区通过推销香皂的方式迷晕他人。由于标有具体小区地址并配有图片,大部分网友都认为该帖是真的,一度引起居民恐慌。“我们接到指令,要求对帖子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调查,以免造成市民不必要的恐慌。”射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蔡明轩告诉盐城晚报记者。民警们通过对小区物业公司的走访,查实到物业工作人员并没有在小区张贴任何类似的通知,也没有发现小区业主遇到过“香皂事件”。

民警们经过多方查证,发现这则消息是一起谣言,最初发布者为射阳某微信公众号负责人栾某。通过对栾某的审查,栾某交代自己也是在微信朋友圈偶尔看到的一张图片,自己没有经过核实就发到公众号上了。民警根据《计算机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给予栾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5年2月9日,一则标题为《苏果超市门口有人抢包!》的帖子,在百度“射阳吧”上发布:“六点左右在苏果超市门口亲眼看见一个女的被推倒在地,包被抢走了!”射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的民警们经过调查发现,网络上有多条涉及此类消息的变异谣言。民警们立即对谣言发布者进行查处,这则消息是网名“大石碎胸口”发布的,“大石碎胸口”的真实身份是某门市老板张某。据张某交代,自己并没有看到有人抢包,发布在网络上的信息是虚构的,目的是为了博取他人眼球,寻求刺激。

“通过批评教育,张某主动删除了网上不实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张某被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网安大队副大队长陈中华告诉盐城晚报记者。